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常見問題
Q1、何謂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和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有和不同?
Q2、可以優先申請之類別與資格為何?
Q3、優先申請作業是在哪裡申請?
Q4、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之收費標準為何?
Q5、優先申請註冊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是否可申請與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不同取名之名稱?
Q6、已經有屬性型英文網域為何需要再申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為什麼不直接幫我申請就好?
Q7、我目前沒有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是否可以申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
Q8、完成優先申請註冊程序後,是否就表示該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屬於我的?
Q9、如果有和我的網域名稱相同名稱但不同屬性之名稱也申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應如何判給?
Q10、我申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還可使用嗎?
Q11、如果我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被列入保留字名單中,那我還可以申請嗎?
Q12、如果我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是在海外受理註冊機構申請的,是否仍有優先申請註冊之資格?
Q13、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在優先申請註冊時, 是否可以選擇和原先屬性型英文域名不同之受理註冊機構?
Q14、如果已判給順位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未於規定期限繳費者,於何時釋放?

 

Q1、何謂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和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有和不同?
◎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指<edu.tw>、<gov.tw>、<com.tw>、<net.tw>、<org.tw>等..於第三層取名之網域名稱,例如:twnic.net.tw;
◎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就是將com、org、net等第二層的屬性去除,直接在我國頂級國碼.tw的下一層取名,例:<twnic.tw>即為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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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可以優先申請之類別與資格為何?
◎優先申請之對象共區分為三大類:
*『政府類』:註冊需求列表內之政府機關(構)。
*『教育類』:註冊需求列表內之我國立案之國中小學以上各級學校。
*『已註冊.tw屬性英文網域名稱類』:於基準日(含)前有效註冊之com.tw/org.tw/net.tw/ idv.tw/game.tw/club.tw/ ebiz.tw七類之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之註冊人。
◎符合以上三類資格之一者,可於民國94年8月23日中午12:00至94年9月22日中午12:00之公告期間內,參加優先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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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優先申請作業是在哪裡申請?
◎優先申請作業,統一由本中心統籌於http://mydn.twnic.net.tw/網站開放予符合資格之申請人進行登記,請於優先申請註冊期間(自民國94年8月23日中午12:00至9月22日中午12:00止)上網進行優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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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之收費標準為何?
◎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目前訂定之收費標準為:
*首次註冊費450元;每年管理費1200元。
*凡於民國94年12月31日前註冊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者,皆享優惠免收首次註冊費450元。
◎以上為TWNIC訂定之收費標準,各家受理註冊機構可自行搭配相關優惠方案,在此標準下自由訂價,各家之實際收費金額,請洽各家受理註冊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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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優先申請註冊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是否可申請與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不同取名之名稱?
◎符合優先申請註冊資格者,僅能申請與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相同取名」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如twnic.com.tw--->twnic.tw)。
◎如欲申請不同取名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可待全面開放期後(94年11月1日中午12點),再行確認是否已有人申請,如無人申請可依程序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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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已經有屬性型英文網域為何需要再申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為什麼不直接幫我申請就好?
◎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和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這兩種網域名稱是各自獨立且各自收費的,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和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會同時提供服務。
◎開放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註冊服務,註冊與否應取決於註冊使用的需求與目的,並非所有現已註冊屬性型英文域名的註冊人都有申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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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我目前沒有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是否可以申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
◎如您目前沒有申請屬性英文網域名稱,則無法於優先申請期申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但可等到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全面開放後再行申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全面開放日為民國94年11月1日中午12:00,將以『先申請、先發給』之方式,全面開放受理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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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完成優先申請註冊程序後,是否就表示該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屬於我的?
◎完成優先申請註冊者,僅表示您同意參加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之優先申請程序,並不代表您已取得該網域名稱之註冊權。
◎於優先申註冊期結束後,本中心將會確認是否有相同名稱但不同屬性之名稱進行優先申請程序,統一將申請結果依本中心公告之「優先申請註冊類別之註冊順位判給原則」進行優先註冊順位之判給。
◎待本中心依相關規定判給該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之優先順位後,將依序通知繳費以完成註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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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如果有和我的網域名稱相同名稱但不同屬性之名稱也申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應如何判給?
◎優先申請註冊類別之註冊順位判給原則為:
1.『已註冊.tw屬性英文網域名稱類』,如遇相同網域名稱之申請時,以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註冊時間(時間計算至日期/時/分/秒)之先後判給。若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有變更時(如:abc.com.tw變更為xyz.com.tw),須以變更完成之時點為其註冊時間;如註冊時間相同,則以抽簽方式決定註冊順位先後。
2.『已註冊.tw屬性英文網域名稱類』與『政府類』及(或)『教育類』發生相同網域名稱之申請時,三方得自行協調其註冊順位,屆期未提出協調合意文件時,則本中心將自行以抽簽方式決定註冊順位先後。
*詳細判給範例請見(http://mydn.twnic.net.tw/ch/dn02/INDEX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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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我申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還可使用嗎?
◎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和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這兩種網域名稱是各自獨立且各自收費的,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和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會同時提供服務,只要您有使用需求,在使用上可以有不同的定位考量及網站內容。
◎範例:
有一家abc公司現使用網域名稱為< abc.com.tw > ,而abc公司目前有新的服務推出名為< I Wish! >,在新服務推出的行銷考量下,abc公司可以註冊使用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 < iwish.tw>,以更簡單明瞭的網域名稱來與目標客群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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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如果我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被列入保留字名單中,那我還可以申請嗎?
◎如果已被列入保留字名單中之名稱,在現階段無論任何單位、組織、個人都是禁止註冊的。
◎依據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之註冊辦法規定,目前所公告的保留字因依未來社群使用需求、公益或公眾之考量,是完全禁止註冊的,未來是否開放,將依實際使用需求再行評估,依本中心網域名稱委員會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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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如果我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是在海外受理註冊機構申請的,是否仍有優先申請註冊之資格?
◎不論您的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是在國內外受理註冊機構所註冊,凡符合於民國94年7月31日中午12:00(含)基準日前,完成繳費使用之com.tw/org.tw/net.tw/idv.tw/game.tw/club.tw/ebiz.tw此七類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註冊人,皆可於民國94年8月23日中午12:00至94年9月22日中午12:00之公告期間內,參加優先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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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在優先申請註冊時, 是否可以選擇和原先屬性型英文域名不同之受理註冊機構?
◎凡具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之優先申請資格者,可於優先申請註冊期至TWNIC提供之註冊網頁進行登錄,不論您原受理註冊機構為何,皆可自由選擇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之受理註冊機構。 惟原屬性型網域名稱之受理註冊機構為國內受理註冊機構,選擇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僅可選擇國內受理註冊機構;原屬性型網域名稱之受理註冊機構為國外受理註冊機構,選擇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僅可選擇國外受理註冊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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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4、如果已判給順位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未於規定期限繳費者,於何時釋放?
◎如果已判給順位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經通知繳費但未於規定期限繳費者,本中心將依序通知下一順位進行繳費,如無下一順位,或所有順位已通知完畢但無人完成繳費者,本中心將整理出於優先申請註冊期進行申請而未完成繳費程序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於所有優先申請程序結束後,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後統一釋放供大眾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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