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 .tw 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註冊服務基準日公告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開放 .tw 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註冊服務基準日公告 』

主旨:
凡於民國94年7月31日中午12:00(含)基準日前,完成繳費使用之com.tw/org.tw/net.tw/idv.tw/game.tw/club.tw/ebiz.tw此七類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註冊人,可於民國94年8月23日中午12:00至94年9月22日中午12:00之公告期間內,可參加優先申請程序。(註1)

說明:
1. 已於基準日(含)前完成註冊程序並於使用期限內之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得進行優先申請程序。

2.如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使用期限已過,但仍處於本中心所規定之30日內之凍結期內之屬性型英文網域
 名稱,得進行優先申請程序。

3.如於基準日(含)前,註冊人申請進行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移轉或更名,而於基 準日(含)前尚未完
 成移轉或更名者,註冊人不得以移轉或更名前之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優先申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註2)

4.如基準日(含)前尚未完成移轉者,如若受讓人有優先申請註冊之需求時,須備具註冊人與受讓人間
 網域名稱移轉同意書,以書面於優先申請註冊期結束前,個別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5.以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進行與其相同取名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之優先申請註冊,開放優先申請註冊
 整體過程中,必須維持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存在不被刪除,以保障其有效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優先
 申請資格。

6.優先申請作業,將統一由本中心統籌於http://mydn.twnic.net.tw 開放予符合資格之註冊人,進行優先申
 請。

7.如遇相同取名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優先申請,悉依本中心公告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相關規定辦
 理,詳細規範請詳:http://mydn.twnic.net.tw/ch/dn02/INDEX.htm

 


註1:凡於民國94年7月31日中午12:00(含)基準日前,完成繳費使用之com.tw/org.tw/net.tw/idv.tw/game.tw/club.tw/ebiz.tw此七類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註冊人,可於民國94年8月23日中午12:00至94年9月22日中午12:00之公告期間內,可參加優先申請程序。

範例:有一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twnic.net.tw>,於民國93年7月21日完成註冊,當時繳費使用年限5年,目前處於正常使用狀態下;因此,該網域名稱<twnic.net.tw>,符合於優先申請註冊期,進行與其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twnic.net.tw>相同取名的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twnic.tw>優先申請。

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
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
twnic.net.tw
twnic.tw


註2:如有一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twnic.net.tw>,於民國94年7月30日申請更名為<taiwannic.net.tw>,但於民國94年7月31日中午12:00(含)基準日前,未能完成所有更名之程序,則該網域名稱註冊人,不具有<twnic.tw>及<taiwannic.tw>之優先申請資格。